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3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
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等企业所得税收入归属的通知》(财预〔2013〕34号)规定,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为中央收入,全部缴入中央国库,为此,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企业所得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84号)规定,现将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一、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企业所得税管理,应按国税函〔2010〕184号第一条规定执行。
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及其所属分支机构发生的资产损失,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规定办理。
三、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的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企业所属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名单,由二级分支机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经所在地省税务机关审核后予以公布。
今后增加的二级分支机构,由二级分支机构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二级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和总机构出具的其为二级分支机构的证明文件,在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附送分支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我局不再另行发文公布。今后增加的二级以下(不含二级)分支机构,在报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时,将有关情况附送二级分支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即可。
四、本公告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
2013年9月29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所属二级分支机构名单
序号 | 分支机构名称 | 所属地 |
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北京办事处 | 北京市 |
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天津办事处 | 天津市 |
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石家庄办事处 | 河北省石家庄市 |
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 | 山西省太原市 |
5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呼和浩特办事处 |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6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 | 辽宁省沈阳市 |
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 | 吉林省长春市 |
8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哈尔滨办事处 |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
9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上海办事处 | 上海市 |
10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办事处 | 江苏省南京市 |
1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杭州办事处 | 浙江省杭州市 |
1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合肥办事处 | 安徽省合肥市 |
1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福州办事处 | 福建省福州市 |
1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昌办事处 | 江西省南昌市 |
15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 | 山东省济南市 |
16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郑州办事处 | 河南省郑州市 |
1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武汉办事处 | 湖北省武汉市 |
18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长沙办事处 | 湖南省长沙市 |
19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 | 广东省广州市 |
20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南宁办事处 | 广西省南宁市 |
21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 海南省海口市 |
22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 | 四川省成都市 |
23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重庆办事处 | 重庆市 |
24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贵阳办事处 | 贵州省贵阳市 |
25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昆明办事处 | 云南省昆明市 |
26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西安办事处 | 陕西省西安市 |
27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兰州办事处 | 甘肃省兰州市 |
28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乌鲁木齐办事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
29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 | 辽宁省大连市 |
30 |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 | 广东省深圳市 |